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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党委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《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》,因势利导加快森林旅游业的发展,把发展森林旅游业作为优化林业产业结构、转变发展方式、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来抓,思想认识不断提高,支持力度逐年加大,建设成效也逐步显现。省林业厅先后出台了《关于加快森林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意见》、《浙江省森林旅游区质量评定管理办法》、《浙江省森林旅游区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》等规范性文件,明确了我省森林旅游发展的指导思想。省林业厅与省旅游局密切配合,合力推进森林旅游的发展。温州市委、市政府十分重视森林旅游工作,把建设森林公园、加快森林旅游发展作为建设“三生融合·幸福温州”的重要抓手,先后出台了多项扶持政策,规定了“凡批准设立国家级森林公园,奖励50万元,省级森林公园奖励20万元”。温州市还被国家林业局列为“全国森林旅游试验示范区”,先行开展森林旅游示范区建设工作。绍兴市政府出台了《关于加快发展森林休闲旅游业的意见》,对发展森林旅游产业提出了明确目标,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,扶持森林休闲旅游业发展,对新建立的各类森林公园、林业观光园、自然保护区(湿地)及创建成功的森林旅游特色镇(村)给予奖励。湖州市先后以竹文化、茶文化、树文化等特色森林文化为主题,以湖笔、竹乐、百笋宴等各类工艺和艺术形式为亮点,举办竹文化节、银杏节、苗木节、梅花节等各类节庆活动,充分发挥森林文化特色,打造森林旅游品牌。德清县以“名山湿地、休闲德清”为品牌,加速打造“莫干山国际休闲旅游度假区”;安吉县以竹林、竹博园等景区为依托,整合周边资源,着力构建山水风情特色镇(村),打响“中国美丽乡村”、“中国大竹海”两大品牌;长兴县加速仙山湖、扬子鳄自然保护区等景区建设,串点成线,实现了林家乐、休闲林业观光园、林业节庆活动“三位一体”的整体形象。目前,湖州森林旅游品牌已广泛深入人心,初步形成了以会议度假、乡村度假、高山度假、户外运动、自驾游等为特色的森林旅游产品,有效利用了湖州特色资源优势,进一步打造了以竹乡、名山、湿地为特色的长三角森林生态休闲旅游中心。新昌县通过森林旅游资源整合,构建了以天姥山、罗坑山二个省级森林公园建设为载体,依托全县十条经典森林休闲线路,连接各大森林旅游景区的模式,形成点线面一体的森林休闲旅游格局。其它许多市县也很重视,制订了一系列政策措施,推进森林旅游的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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